教育动态 | 全国首个中小学幼儿园教室照明验收管理规范在南京发布

2020-06-050000

教育动态 



全国首个《中小学幼儿园教室照明验收管理规范》(以下简称《验收规范》)在南京出炉。南京将在两年内投入1亿元,完成500所学校的照明提升,该市对中小幼儿园学生视力保护迈出坚实一步。今天上午,南京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一国内创新做法进行详细解读。

据悉,《验收规范》正文包括七个章节和三个附录,针对中小学幼儿园的普通教室、图书馆、报告厅、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等学习空间,不仅明确了照明现场的关键性能指标,也从学校实施角度详细规定了分层验收流程、可视化设计要求、场景安装要求。在附录中还提供了工作范例、测量方法和评价量表。

《验收规范》的发布标志着南京成为全国第一个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教室照明验收管理规范的城市,是我市率先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具体体现。




验收规范


《验收规范》比较同类标准有很多创新:

首次要求教室照明可视化设计数据贯穿项目全流程,将计算机辅助设计的性能数据与验收现场实测数据在多环节对照校验,提高设计到验收的质量可控性;
首次提出蓝光双重检测机制,不仅要求每一类灯具必须出具无视网膜蓝光危害检测报告,还在现场验收环节中,增加便携式光生物安全测试仪现场双重检测;
以案例方式让学校学会项目质量监管方法,在规范的资料性附录中增加了两个项目的完整验收案例。案例的素材真实引用试点学校,从项目实施概要、验收组织、安装企业验收申请、技术资料审核、委托专业部门抽检、项目学校功能核定直至形成验收报告的每一环节均有图文表和流程对照。
据了解,在《验收规范》研发的同期,市教育局启动了全市中小学普通教室的全面摸底分类提升工作,将全市教室照明情况分为四种类型并明确工作要求。第一类为基本合格教室,教室的照度和闪烁都达标,暂不作为提升对象,但需要跟踪观察,一旦达临界条件即可提升。
第二类为自行提升教室,不需新采购灯具,学校只需调整灯具的位置和用电环境即可达基本要求。
第三类为板书区提升教室,仅板书区照度不达标,列入市区集中提升范围。
第四类为整体提升教室,列入市区集中提升重点,并全面摸清教室规格和基本环境。其中第三类、第四类教室为今后我市提升工程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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